九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一)申请对象
企业和企业所吸纳的2021年度、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本科)。
(二)通办区域
市县联办
(三)支持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1.企业招用的是2021年、2022年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为本科)
2.企业须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经办流程
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送申报材料,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按月分批统一报送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后按程序进行奖励发放。
(六)所需材料
1.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吸纳高校毕业生名单;
2.企业与名单内高校毕业生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3.名单内高校毕业生社保参保证明;
4.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企业名单;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