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申请
(一)首次申请助学贷款
1.办理银行卡
首次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
2.线上申请
登录“e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续贷
登录“e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当地资助中心审核
(一)首次申请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录取通知书;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教体局窗口提供纸质表,学生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二)续贷学生只需登录“e百福”线上申请,由当地县(市)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三、签订合同
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e百福”,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学生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就读省外院校的学生可登录“e百福”自行下载电子回执,打印并由高校盖章后,在“e百福”中拍照上传回执。
五、银行放款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六、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登录“e百福”进行毕业确认,方便您业务咨询和还本付息。有因病休学、升学等情况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8月31日之前,前往当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便升学后继续享受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