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支持政策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自主创业,突出审批管理、资金、场地等方面政策支持。
(一)免营业执照,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等灵活就业,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部分收费,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三)免租金,鼓励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
(四)免费提供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发展社会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