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条件(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
2.中介机构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来济时间不超过2年(2020年7月1日后来济,创新人才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创业人才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为准),通过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A、B、C、D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须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