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方案所提及老旧机械(发动机)指的是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所用柴油机)。在我市编码登记的(不含所有人(单位)为外省、外市的)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所谓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等装配有柴油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1.2022年3月1日之前已完成报废更新、注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3.已享受国家相关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单位)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出境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7.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