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停车秩序专项治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确保城市道路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即日起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肥城市城区道路及道路两侧,学校、医院、广场、商场、农贸市场、核酸检测点等公共场所周边区域。
二、治理内容
1.所有车辆必须在停车泊位内依次、有序、顺向停放,不得超出、跨越泊位,不得逆向停放。
2.未施划停车泊位道路不得停放车辆;人行道严禁停放机动车。
3.严禁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严禁停放“僵尸车”。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设置、占用停车泊位。
5.严禁在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交叉路口周边停放车辆。
6.对于临时停车的,待乘车人上下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对拒绝驶离的,依法处罚。临时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正常通行。
三、治理措施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车辆,将依法拍照取证、拖移,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车主自觉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特此公告
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