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儿童疫苗接种常见问答(泰安市中心医院接种疫苗)

地方特产2022-11-13 17:13:38佚名

泰安儿童疫苗接种常见问答(泰安市中心医院接种疫苗)

  1、哪些疫苗是宝宝必须接种的?

  我国对疫苗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疫苗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接种的疫苗,也称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目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白破二联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和A+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这些疫苗是适龄健康儿童必须接种的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用的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2、应该到哪里去给宝宝接种疫苗呢?

  卡介苗和第1针乙肝疫苗应该在出生医院接种,其他疫苗须在相应月龄时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接种。

  如果出生时没有接种卡介苗和第1针乙肝疫苗,则需要到辖区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疫苗。

  如果宝宝身体状况良好,请及时为宝宝接种相应疫苗,以便尽早获得保护。

  3、两种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吗?

  疫苗分两种,一种是减毒活疫苗,比如麻疹疫苗、风疹疫苗、卡介苗、口服脊灰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一种是灭活疫苗,比如流脑疫苗、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等。

  两种灭活疫苗、一种灭活疫苗和一种减毒活疫苗可以同时接种,也可以间隔任何时间接种。

  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要间隔4周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2周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

  4、流动儿童如何接种疫苗?

  流动儿童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的7岁及7岁以下儿童。

  儿童迁入时,可直接携带原居住地卫生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证到现居住地所在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并由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负责接种工作。

  凡未在原居住地接种过疫苗的儿童,可到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种有关疫苗。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权利,享受同样的免疫服务,接种疫苗的种类、收费标准也一样。

  5、预防接种证是做什么用的?如何办理?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是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证明,孩子今后入托(园)、上学、出国等必须提供该证明。

  儿童出生后可以直接在医院产科接种室进行办理,接种单位应该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办理预防接种证是免费的。如接种证遗失,应及时到现住地接种单位补办;补办时应携带之前的接种证明。

  流动儿童迁入本地时,如之前未办理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可提供之前的接种证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

  6、接种疫苗后出现反应怎么办?

  疫苗作为预防针对传染病的特异手段,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得到全世界的认可。

  疫苗作为机体的一种异种抗原,在广泛应用于人群接种时,出现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是可能出现,但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极低。

  孩子接种后出现38℃以下发热、轻微皮疹等一般不需要处理,可加强观察,多喝开水,注意休息和保暖;

  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反应、反应持续时间较长或逐渐加重,应尽快与接种医生联系。

  并非所有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均与疫苗接种有关,可能是偶合症等。孩子如果在接种疫苗后出现较为严重的反应且怀疑与疫苗接种有关,可以向当地县级疾控机构申请做异常反应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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