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威海市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操作规程》(威退役军人发〔2021〕39号)第三条规定,申请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材料,包括退役军人本人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税费材料,包括小微企业上年度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成立第一年的提供当年的记录);
(3)营业执照副本、出资证明、经营收支流水、创业项目计划书或立项批复文件等;
(4)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地方特产2022-11-14 00:24:09未知
威海退役军人申请创业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威海市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操作规程》(威退役军人发〔2021〕39号)第三条规定,申请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材料,包括退役军人本人身份证、退役军人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税费材料,包括小微企业上年度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成立第一年的提供当年的记录);
(3)营业执照副本、出资证明、经营收支流水、创业项目计划书或立项批复文件等;
(4)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