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低保支出型贫困家庭刚性支出规定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3约8日聊城民政发布账号
支出型贫困家庭刚性支出按照下列规定扣减:
(一)因病个人负担费用
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因病住院(含门诊慢性病)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其他相关救助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扣减。
(二)因残个人负担费用
残疾人康复治疗以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年内个人实际支出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据实扣减,超过3000元的按照3000元扣减。
(三)因学个人负担费用
家庭成员中有国家统招全日制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或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儿童,按一学年教育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政府和社会资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等实际支出)扣减。就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进入非普惠性幼儿园的,其自付费用超出当地公办同类学校、同校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部分不予扣减。
(四)必要的就业成本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参加劳动就业必需的合法就业培训和劳务中介,扣除培训费、中介费等支出;对长期在外务工的,按务工地不低于低保标准的30%扣减必要的交通、生活等就业成本;
(五)申请家庭中有重病患者或重度残疾人,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长期照料和陪护,虽有就业但收入不稳定无法精准认定的,在计算家庭收入时,照料或陪护人员收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50%给予扣减;
(六)存在多重致贫因素的家庭,只要符合以上刚性支出扣减条件,在核算家庭收支时,其实际发生的刚性支出可从家庭收入中一并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