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未停止办理!
政策受理期限:2022年延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保障对象: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及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跨统筹地区转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咸阳市渭城区1404元/人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咸阳市渭城区877.5元/人月)。
(2)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600×2=1200元)。
(3)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