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即472元/月执行。
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大竹县的下列失业人员:
(一)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2022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仍未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
特别强调: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已享受过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2022年失业补助金。
其他事项
(一)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四)失业补助金和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