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申领,但需满足相关条件。
一、概念定义
就业见习补贴是指对吸纳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所给予的补助。
二、申领条件
只要是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组织开展见习活动。
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就可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三、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确定,如果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还可以提高补贴标准。一般可以领3—12个月。
四、使用途径
就业见习补贴必须专款专用:
一是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
二是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是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五、申请材料
需提供见习人员身份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六、发放方式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七、特殊情况
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见习期未满,单位就提前留用了见习高校毕业生,剩余见习补贴还可继续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