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条件:
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顺德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2、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6日(到村(居)委会申报的,申报时间以村(居)委会通知为准)
3、申报手续: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填妥《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②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点击下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
4、注意事项:
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