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低保户每月低保金发放金额及相关政策
一、发放标准
政府在发放低保金时,会每月按照核定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一些地方还会为日常支出较大的高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增发一定比例的分类施保金。
这些钱政府会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发到低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由于每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城乡之间也略有差异,全国各地的低保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以上标准只是举例,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二、发放金额
1.城市低保标准。今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84元。
城市低保金按照家庭收入实行补差发放,其中A类人员按照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B类人员按照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C类人员不增发。
2.农村低保标准。今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
农村低保实行分档发放的县区,建议按照A类人员650元/月、B类人员510元/月、C类人员370元/月发放保障金。各县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报市民政局备案后执行。
三、相关提示
一是不论审核确认机关(也就是乡镇、街道)作出允许享受低保、退出低保、调整保障金、调整保障人数等任何影响困难群众利益的决定,都应书面告知,都应提供相应的行政文书。困难群众如对决定有异议,可凭书面告知书向上级民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提出复核的诉求。
二是低保的审核确认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
三是低保审核确认完毕后,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应当在低保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布。信息公示、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
四是低保对象要如实申报家庭情况。申请人要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状况。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家庭成员要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切记不可骗保,会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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