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申报人须为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人。申报作品如有多个著作权人,由第一著作权人在征得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后申报。
申报人须为拥有吴中区户籍或就职于吴中区企事业单位的自然人,或在吴中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申报对象及作品要求
1. 版权登记奖励申报工作通过申报人自行申报的方式进行。
2. 申报作品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公开发表的作品,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获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2)计算机软件需已发表且有相关产品证书;
(3)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影响参与评奖的纠纷;
(4)如申报奖励与同年度区级版权类奖励重复,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5)已经获得过2020年度吴中区版权登记奖励的作品不再重复给予奖励。
3. 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申报作品不超过20件。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对象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地的镇(街道)宣传办公室或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各镇(街道)在接受申报人材料后,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10月15日前,各地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吴中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四、奖励标准
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给予每件不超过100元补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给予每件不超过600元补助。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吴中区版权登记奖励申报表;
2.申报作品的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由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3.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作品登记证书清单 ;
6.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7.计算机软件产品证书;
以上各项申报材料按本通知所列次序统一胶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列出目录。所有材料、物品一同装入资料袋。
整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同时制成电子件(word或pdf格式),并同步报送至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邮箱。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