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投诉电话:
区域集中供暖(虎台、周家泉、华能海湖)电话:6140526(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物业供暖服务监督电话:0971-6131592(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四区物业服务监督电话:
城北区城管局:0971-6110930
城中区建设局:0971-8245008
城西区建设局:0971-6145719
城东区城管局:0971-8803886
小区部分业主长时间不缴纳取暖费怎么办?
根据《青海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热用户逾期未缴纳热费,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加收滞纳金;经催缴仍不缴费的热用户,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可以对其暂缓供热、限热或者停止供热,但不得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
《西宁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采暖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承担。采暖费收取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一次性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