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1、高中阶段就读于锡山区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国际学校或本科毕业于锡山区行政区域内高校院所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2、高考生源地为锡山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3、原籍或籍贯为锡山区(含原锡山市、无锡县)的社会贤达以及经济、文化、科技、学术等界别的国际国内知名人士;
4、曾在锡山区行政区域内高校院所、国际学校、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工作过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二、申报类别
1、购房补贴。(点此查看详情)
2、顶尖人才。
3、归雁人才基地。
三、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由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清单,根据要求准备完整申报资料,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地址:芙蓉中三路99号锡山科创园瑞云6座一楼),申报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同步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1523@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星期日)17:00。
2、资格审核。由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学历学位、与锡山的关系、毕业院校排名等资格内容进行真实性验证,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报至区人社局进行项目初审。对申报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3、项目初审。区人社局对照申报公告相关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初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区人才办提交初审结果。
4、结果公示。区人社局根据项目初审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等情况,向区人才办提出拟支持建议,经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708308
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0510)88218667、(0510)8821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