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文明和谐的市容环境,根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之规定,现将我市养犬登记有关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得饲养。请养犬人于2022年10月20日前办理养犬登记(免疫登记点详见附件)。违规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不予登记。
重点管理区范围:新沂市市区(铁路以南、沭河以西、徐连一级高速公路以北、臧圩河以东)和钟吾街道、北沟街道、唐店街道、墨河街道住宅小区、全市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
二、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的,请携带养犬人身份证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
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的,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养犬的安全管理制度、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
三、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新沂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0日
去哪里办理?
市民办理养犬登记,须先行到新沂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有免疫资质的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免疫,取得免疫证后到新沂市公安局委托授权的登记点办理电子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