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15时起沙坪坝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低风险区

地方特产2022-11-15 17:07:14未知

11月14日15时起沙坪坝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低风险区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4日15时起,将沙坪坝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1.双碑街道:大石村380号,勤居村136号;

  2.井口街道:美丽阳光家园2期17栋,井口村大新社49号;

  3.童家桥街道:阳光水城三期1栋;

  4.沙坪坝街道:沙北街26号附29号;

  5.丰文街道:学府悦园D组团7栋;

  6.覃家岗街道:天星桥正街107号;

  7.天星桥街道:都市花园西路10号附1、2号,石碾盘社区招待所,天星桥正街8号爱华大厦;

  8.渝碚路街道:大杨公桥177号,大杨公桥211号,晨光小区59号;

  9.陈家桥街道:廖家坪安置房1期丰文大道3号2单元,陈西路71号附1号、73号附1号、75号附1号、81号附1号、83号附1号、85号附1号,陈东路225号附1号,附2号,附3号;

  10.土湾街道:财信沙滨城市13栋;

  11.土主街道:西桂路14号附6号公寓2号楼。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各镇街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2.严格执行11月12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措施。

  3.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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