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安镇户口)的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及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补贴面积
每人每月18平方米。家庭私有住房、享受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公有住房或单位公房的房屋建筑面积须合并计算。
补贴标准
(一)低保、特困职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9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一口人家庭按两口人计算,四口人以上家庭按四口人计算。
(二)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5元,统一按两口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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