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算?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是按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医保缴费基数÷30×法定产假天数计发。
例如,小王是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今年7月1日后参加生育保险,12月第一次生孩子,剖宫产生下一孩。去年月缴费基数为3957元,按目前政策,小王可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为:一孩产假158天,剖宫产加15天,合计173天。因此,小王能享受的生育津贴为3957÷30×173=22818.7元。
注:目前宁波市女职工生育津贴仍按照2017年6月1日修订实行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难产、顺产分别按143天、128天)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