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关系接续?
答:步骤如下 ↓↓↓
浙江省内接续:
1、确认在我市目前正常参保职工医保。
2、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医疗保障专区。
3、点开医疗转接。
4、输入转出地、转入地及联系手机,确认申请。
5、双方医疗机构于线上上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及《医疗保障类型变更情况表》。
6、业务科室登记转入。
7、若该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存在转移金额,需我处财务确认到账后才可使用。
浙江省外接续:
1、确认在我市目前正常参保职工医保。
2、携带转出地医保机构打印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递交到农商银行各网点、医保大厅、临海行政服务中心或临海东部行政服务中心的医保窗口。
3、我处接收后办理转移登记,并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往转出地医保机构。
4、转出地医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出《医疗保障类型变更情况表》。
5、若该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存在转移金额,需我处财务先确认到账后,再由业务科室登记转入,接续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