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延期办理。因疫情封控管控原因导致未能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免费参保登记的,疫情封控管控时间不计入90天期限。申办人可于疫情封控管控结束后,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不含疫情封控管控时间),持新生儿户口或居住证、当地疫情封控管控通知公告等证明材料,到新生儿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医疗保障部门经办窗口办理新生儿免费参保登记。
拓展信息:
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为便捷群众日常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资料邮寄”“小程序上传”等多种不见面形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降低群众办事路途成本,提高经办效能。
实行线下业务“预约办”。对群众直接到经办窗口线下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业务的,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开展“预约办”服务,向群众宣传公告预约方式、时限、联系电话、需准备的申报资料等事项,减少群众排队等待时长,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