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偃师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地方特产2022-11-16 19:27:54未知

关于偃师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缓解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使广大群众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同时,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保障群众住房需求,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偃师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

  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在2023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

  三、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所有权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四、契税缴纳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自助办理

  受技术条件制约,目前我区暂不具备网上自助办理。

  (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纳税人需提前预约,按预约时间到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缴纳专区办理。

  1.预约方式

  纳税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成功提示时间,携带办理资料,办理资料预审,预审无误后,等待叫号。

  2.现场办理携带资料:

  (1)增量房居住(购新房)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无需提供,本人亲自来)、银行卡或现金。

  (2)增量房非居住(购新商业用房)及企业、单位新购商品房所需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身份证(合同上的买受人)或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卡或现金。

  注:纳税人丧偶——如果户口本显示夫妻关系且已盖注销章,可不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如果户口本只有纳税人本人,没有家庭成员信息,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请携带原件办理。

  (3)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地址及时间

  办理地址:首阳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缴纳专区(东南角配楼原餐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进行预约,现场办理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缴纳契税请提前绑定银行卡,设定银行卡支付限额,避免无法进行大额支付情况,确保顺利缴税。

  五、契税补贴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行政服务中心契税缴纳专区开设契税补贴申请窗口,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并向审核结果存在争议的纳税人提供解答。

  六、其他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

  洛阳市偃师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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