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使用条件是什么?
医保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我省各市正常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人应为账户提供人本人参保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且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随着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未来将逐步扩大到异地参保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指哪些人?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指的是参保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注:如办理家庭成员门诊共济账户绑定时,家庭成员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即无法证明亲属关系,不用担心,目前只要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即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号码,确认姓名等信息无误,确认《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绑定告知书》,《告知书》的作用系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和亲属关系准确属实。个人承诺后即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后期涉及到欺诈骗保等行为,将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