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职工可以到外地就医吗?
答:可以。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到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须经服务机构出具转诊证明,报参保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可到外埠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主要情形有哪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未按规定在非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未经经办机构同意或备案在外埠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超出本市工伤保险“三目录”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治疗非工伤疾病的医疗费用;
✔不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的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不符合入院条件和标准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出院条件未办理出院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挂名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时外购药品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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