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标准
依据《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及汴发改价管〔2021〕466号文件规定:“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按照建筑面积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120天)”。
预交热费标准为:0.19元/日/平方米×建筑面积×90%×120天
结算价格
依据汴发改价管〔2021〕466号文件规定,具体结算公式及计算方法如下:
结算方式注意事项
(一)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用户在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交费前可自行选定结算方式(按面积结算、按计量表结算、按两部制计费结算任选其一);
(二)用户如需按面积结算热费,请于11月10日前在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一次结算方式的选择确定或持户主身份证到就近营业厅办理;
(三)按两部制计费模式结算的居民用户采暖季总结算费用,最高按面积热价预交金额封顶;
(四)结算模式一经选定,本供暖季不再进行变更,计量用户如未进行选择将默认为按计量表结算;
(五)低保用户实行热费减免20%优惠政策,按照政府制定的相关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