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阳县人才引进福利待遇:
1.引进人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相当于正科级)待遇执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相当于副科级)待遇执行。
2.根据引进人才个人专长,可通过双向选择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按照“县聘企用”模式保留事业身份,纳入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享受县属国有企业薪资待遇且不得低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根据泰安市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对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所在企业是工业企业的,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再提高2000元、500元。
3.住房保障。根据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提供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5年内免租金,硕士研究生3年内免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在我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15万元、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4.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县内统筹安排。
5.配偶随迁。引进人才配偶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对符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相关规定的,可按照同级对口顺向原则调动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