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聊城汽车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地方特产2022-11-17 19:24:09佚名

2022年下半年聊城汽车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

  2022年下半年聊城汽车消费券发放领取指南如下:

  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12月底

  参与范围:

  1.汽车销售企业。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组织通过自主报名、资料审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公示。

  2.车辆条件。活动期间,在聊城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以及以报废旧车购置两类新车(二手车除外)。

  3.领券主体。领取消费券时, 手机GPS定位聊城(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 , 消费券发放期内在聊城市内购买乘用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省内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个人。(特别提示:每位购车人凭本人身份证号在2022年汽车促消费活动期间只能领取1次消费券)

  注意事项:

  本批次汽车消费设定额度发放上限600万,按照消费者上传“云闪付”APP资料成功的先后顺序发放, 先到先得, 领完为止。若端口开放期间上传资料消费者过多,将按照系统内上传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截取,即超出总额度后,用户无法上传材料。申领消费券金额和剩余资金额自9月19日起在“聊城商务”公众号每日对外公布。后续批次数额、发放时间、方式另行公告通知。

  发放平台: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的,对上述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领取方式:

  1.申请流程

  购车人在聊城市购车并上牌后, 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一聊城消费券,进入“聊城汽车消费券”小程序,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上传以下材料:

  ①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②机动车行驶证:需上传主页和副页。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证书编号清晰可辨。

  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⑤报废旧车购置新车,除以上材料外,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审核流程

  由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公安局,按照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退回后再行申请的按照其最后一次成功提交资料的日期及时间点认定)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依次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红包。如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再次提交,提交日期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0日。消费券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发放至购车的个人消费者“云闪付”账户, 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一“我的”一“奖励”-“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

  3.发放原则

  消费券发放自2022年9月15日上午9点开始申请,遵循先申先审、先过先得原则,直到活动截止。

  1.购车者领取的消费券可到聊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或“聊城商务”公众号查看发布的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范围内用券,进行购物、餐饮、燃油等线下消费。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

  2.消费券单张面值为100元,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一张,可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提现,可分次使用,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

  3.使用本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4.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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