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请2022年12月30日前申报
发放金额:
按上年度自治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次性发放,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为1448元。
发放对象:
2023届南宁市范围内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一)身患残疾。指申请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指申请人获得过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有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的成员。
(四)来自脱贫家庭。指申请人家庭曾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脱贫户(含退出户)家庭。
(五)来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申请人在高校求学期间,其所在家庭享受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六)属于特困人员(孤儿)。指申请人就读高校前或高校求学期间被认定为特困人员(孤儿)。
注:历年已申领过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享受;对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计划的毕业生不可申请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