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及方式
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的可申领。
根据《办法》,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需要提供居住证申领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照片,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资料。
《办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