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优先考虑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若90%的名额无法满足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直至100%。在满足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后,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面向该配套小区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和社会进行电脑派位(该配套小区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只限填报房产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如填报其他公办幼儿园,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具体优先录取顺序: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详见备注①)业主适龄子女→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若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需进行摇号录取;若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未超过招生人数,剩余名额在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录取,如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在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进行摇号录取。
如按以上政策,所在房产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未能满足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需求,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还可参加本区其他有剩余学位的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