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说明
1.正常分娩按128天计发;
2.难产的,增加15天,按143天计发;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计发;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计发;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另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