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标准:
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为90至1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
申请数量:
经评审认定的各类人才,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及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或安家补贴等的,可按人才类型,以户为单位,按照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人才公寓,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租金标准:
由政府建设筹集、产权属于政府的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价格按基准租金标准的70%计算。基准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实施机构确定,并报区发展改革局和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白云区已印发执行的各行业领域人才引进办法中有明确关于减租或免租入住人才公寓规定的,可继续按照相应人才引进办法的规定执行。
由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产权属于企业等单位的人才公寓的租金由产权人自行确定并报区发展改革局和区住房建设交通局。人才公寓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