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身份证首次办理条件一览
办理要求
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本省户籍居民,可在省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含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相关政策
浙江省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全省通办、长三角全域通办、全国通办”,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全省通办——从2022年4月份起,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本省户籍居民,可在省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含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申请领取身份证;已满16周岁的,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申领。未满16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凭居民户口簿代为申领;其中,居民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注明监护关系的材料,通过系统查询和政务信息共享可以查明监护关系的,不再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