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海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条件+方式
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10日前。
申请条件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宁海县户籍;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方年满49周岁(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
4.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并持有三级及以上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资金标准
特别扶助:49周岁到59周岁的每人每月600元,其中特殊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800元,但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仍每人每月600元;待满60周岁以后,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每人每月600元,其他对象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确认流程
1.确认流程:本人申请-->村级初核-->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并组织公示;
2.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0日。
以上申请属个人自愿,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乡镇(街道)奖励扶助工作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