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关于调整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11月19日发布)

地方特产2022-11-20 00:24:56未知

重庆江北区关于调整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11月19日发布)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江北区部分区域调整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一)石马河街道:

  1.以盘溪市场与佳禾园道路为界,接盘溪二支路与松石大道、东以渝北区为界、南以大石坝为界的围合区域;

  2.江安路、武江西路接盘溪路以西,松石大道接内环快速以东(除健安路1号、玉带山社服中心外)的围合区域;

  3.新城社区(除新城馨苑、市中医院外);

  4.南桥寺社区;

  5.山水社区;

  6.保利香雪小区;

  7.壹江城小区;

  8.山水景园小区18栋;

  9.曦城小区8栋;

  10.化工村小区70栋;

  (以上点位自11月19日0时起)

  11.龙湖源著3期41栋(自11月18日0时起);

  12.输气队348栋(自11月18日0时起);

  13.凤凰湾驭峰42栋(自11月18日0时起);

  14.凤凰湾驭城12栋(自11月17日0时起)。

  (二)大石坝街道:

  1.首创鸿恩(1期1栋、3期22栋);

  2.东方港湾B11栋;

  3.元佳广场(2栋、4栋);

  4.五村(256号、500号);

  5.华润中央公园2栋;

  6.东海岸A区1栋;

  7.九村(64号、82号);

  8.下六村235号;

  9.科苑1栋;

  10.东原D7区3期3号楼;

  (以上点位自11月17日0时起)

  11.首创鸿恩3期2栋(自11月19日0时起);

  12.下六村15号(自11月15日0时起)。

  (三)华新街街道:

  1.福康村片区(华新村346-349号、嘉华村93号、福康村140-143号、福康村171-176号、福康村199-210号);

  2.嘉陵三村片区(嘉陵三村4号、5号、9-32号、258号、嘉陵一村39号、44号);

  3.华新村344号;

  (以上点位自11月19日0时起)

  4.江建村(169号、171号);

  5.金源路66号附3号;

  6.春江名都4栋;

  7.野水沟188号;

  8.华新村(262号、269号);

  9.平安摩卡1栋;

  10.光华观府国际1栋;

  11.桥北村89号2单元;

  12.东方家园礼苑D座;

  13.东方家园B区B1栋;

  14.煌华晶萃城(1栋、2栋);

  15.燃气嘉陵A2栋;

  16.城市印象3幢;

  (以上点位自11月18日0时起)

  17.阳光海岸A栋(自11月17日0时起)。

  (四)五里店街道:

  1.天豪酒店(3楼、4楼);

  2.五里店2号跳蚤市场(1-4层);

  3.银座花苑小区1栋。

  (以上点位自11月18日0时起)

  (五)寸滩街道:

  兰溪小区19栋4单元(自11月19日0时起)。

  (六)江北城街道:

  寰宇天下观澜苑B区5(自11月18日0时起)。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经社区(村)审核同意并协调安排专人专车,严格实行闭环转运;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调整为低风险区。

  3.经营场所暂停经营,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5.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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