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被人力社保部门评为省级及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
申请条件
每年12月底创业孵化基地内毕业5年内的创业大学生入驻3个月以上占比达30%以上。
补贴标准
由基地所在地每年给予15万元的奖励。
申请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孵化补贴申请表》和《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明细表》原件各一份;
2.创业孵化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一份;
4.入驻企业营业执照以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身份印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送达方式;
2.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决定是否受理,并对受理的申请开展复核和审核,确定本次补贴金额;
3.在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向申请对象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办结时限
经办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审核和公示工作,经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及时将补贴按规定拨付到单位所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