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嵊州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下列全部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相应岗位选备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思想表现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4.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要求。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备条件
1.高中、中小学教师选备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双一流”高校和原“985”、“211”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类似荣誉)或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曾2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类似荣誉)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选备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且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类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类似荣誉)。
注:2023年国内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毕业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高中教师岗位到2022年11月15日17:00;中小学教师岗位到2022年11月20日17:00;幼儿园教师岗位到2022年11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扫描,并按下列顺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文件(切勿多个文件;扫描文件和邮件的名称统一设为“嵊州+岗位+姓名”),然后发送到邮箱szsjtjrsk306@163.com,同时扫描下面二维码填写有关表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网络报名期间,工作人员将视情与应聘人员联系,请及时做好资料补充等工作。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
报名资料范围要求如下:
(1)《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其中,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有关学历、专业等证明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线学籍证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能够证明专业水平的最高获奖或荣誉证书)。
2.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以现场审核为准。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现场。
(1)高中教师岗位现场审核安排
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8:30-11:00
地点:金华老年大学(雏英教育,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108号)
(2)中小学教师岗位现场审核安排
时间: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8:30-11:00
地点: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嵊州市百道岭路20号)
(3)幼儿园教师岗位现场审核安排
时间: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8:30-11:00
地点: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嵊州市百道岭路20号)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本人需提供应聘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和面试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当日面谈,下午或者次日聘请专家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1.面谈。按招聘岗位组织现场面谈,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按招聘计划1:2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满分100分,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学前教育岗位采取试讲、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拟聘用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现场签约。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并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现场有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就业协议签订后,考生根据有关体检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处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放弃考察者,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处理。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岗位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2023年8月。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
(二)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如实填报《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3),到现场后交工作人员,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三)考生当天进入现场资格审核、面谈、面试等区域前,实行“测温+验码”。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面试。
(四)省外来浙返浙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提前三天入浙,并在抵浙后主动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三不”(核酸检测入浙后连续三天每天一检,其中第一天在入浙卡口完成“落地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公共场所)。
(五)尚处于健康管理措施实施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面试。
(六)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相关补充公告。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它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凡虚假报名,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应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四)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允许调离嵊州。
(七)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74/index.html公布。
(十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5-83030208(人事科)。
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8265(党建科)。
2.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
(温馨提示:附件可直接点击上面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