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2023年采暖季,供热期为2022年11月15日零时至2023年3月15日24时,供热时间121天。各热源企业及供热企业要在今年11月5日前完成供热前全部准备工作,并进入供热预保障时间。
本采暖期,洛阳市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供热面积为774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供热面积108万平方米。
收费标准
(1)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计量热费=0.142元/kwh×用热量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2)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