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租房轮候分配规则(邓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地方特产2022-11-20 16:59:16未知

邓州市公租房轮候分配规则(邓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

  邓州市公租房轮候分配规则

  (一)已申请未分配对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负责对因房源不足而已申请未分配对象的保障资格重新按程序进行初审和复审,并将申请对象信息录入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经审查公示后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予以核准进入第一轮候库。

  (二)新申请对象。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第一轮候库内保障对象轮候分配情况,适时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申请人全部通过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以网上申请形式提出公租房申请或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网上申请(为确保申请受理工作顺利进行,新受理的公租房申请可在适当时期内采取线下纸质资料申报和网上电子资料申报并行)。新申请对象的保障资格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查公示后,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进入第二轮候库。

  (三)轮候分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腾退房源情况,先从第一轮候库内开展轮候分房,待第一轮候库申请对象保障到位后,启动第二轮候库申请对象轮候分房。1、第一轮候库中轮候对象通过公租房摇号系统摇号分房。2、第二轮候库中轮候对象分房顺序依据申请受理号或公租房信息系统申请受理时间的先后确定。

  

本文标签: ,对象  ,住房  ,分配  ,第二轮  ,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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