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供暖最新消息
问:今冬明春什么时间集中供热,如何收费?
答:按照《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我市今冬明春集中供热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2023年3月15日,共计120天。如遇极端天气状况,本公司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通知,延长供热时间。
收费标准:按照宛价管〔2015〕35号《关于对中心城区采暖价格的批复》文件执行:居民热水采暖价格为0.176元/平方米/天,按建筑面积90%计费;非居民热水采暖价格为0.291元/平方米/天,按建筑面积计费;居民蒸汽采暖价格为138元/吨。
收费方式:大力推行便民服务,用户可通过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进行网上缴费,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针对老年人集中的小区,可预约提供进社区现金缴费服务。开通电子发票及银联自助缴费打票业务,用户可以实现家中自助打票。
问:哪些区域在集中供热范围内,供热执行什么样的标准?
答:按照特许经营范围划分,南阳热力集中供热服务区域为中心城区白河右岸A区和C区,即滨河大道以西,雪枫路以北,京宛大道以南,光电产业集聚区以东区域;在供热期内,保证有供热设施的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问:提供哪些免费服务事项,如何实现品质保障?
答:对用户报装、信息变更、交费、开票、现场勘察、审图、室内设施安装指导、测温等提供免费服务,承担用户入户阀组(含)前的所有供热设施检修、维护费用,对用户室内不热问题提供免费诊断和调试服务,因用户室内供热设施安装不合理造成不热需改造的给予免费技术指导。
问:如何从机制体制上,保障用户正常供热需求?
社会监督及投诉:设立供热投诉监督电话,用户发现本公司有任何违诺情况的,可拨打60182369进行投诉,对于用户的投诉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不达标退费方式:按照《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提出温度检测要求,本公司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本公司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问:供热初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及时缴费和报停。供热初期,本公司开关阀及调试任务较重,提醒广大用户及早缴费,给一线服务人员留出合理的开阀时间,也给自己家留出足够的室内调试时间。往年老用户今年不用热的,请提前联系热力客服人员,及早关闭入户阀门,避免因供热初期采暖设施漏水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