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出台36项措施配套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
南安市大力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支持文体旅产品优质特色供给
(一)鼓励合理利用山林、湖泊、海洋等自然资源优势,通过开放式、透水构筑物等未改变土地用途及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林木和耕作层、未改变水域海域自然属性的方式,依法依规开发建设特色民宿、特色餐厅、精致露营等文体旅项目,经文体旅部门认定为推荐名单前五名的,按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对总投资达到300万元,客房数量在4-14间的单个民宿,每间客房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对同一主体投资民宿集聚区,总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多个民宿,且平均单客房投资额(总投资/客房数)大于15万元的,每间客房给予一次性补贴0.5万元。
(三)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四)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和泉州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本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的,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福建省金牌旅游村的,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泉州市级观光工厂、泉州市级文化引领的研学旅游基地,本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评定为5C级、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对新评定为福建省帐篷露营地的,本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鼓励各乡镇推进“文体旅综合智慧平台”建设,推出旅游电子地图、语音导览、预约系统、旅游商品网购、网约导游、文旅APP、智慧体育等项目,着力打造智慧景区、智慧旅游酒店、智慧旅游小镇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项目建设实际投入的10%本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对新评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获评“5A”的文化体育旅游类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