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学法减分”业务已上线城市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或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学法减分”已上线城市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根据广东交警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东莞将在3月25日起推广学法减分政策。
参加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驾驶人名下没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若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