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参与人需办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信访申诉、申请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建议优先选择以下方式,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1.线上办理
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信访申诉、提交诉讼材料、申请执行等诉讼事项建议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等线上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建议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
2.线下邮寄
请尽量不要邮寄纸质诉讼材料。如法官要求邮寄诉讼材料的,可邮寄至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交转部门及法官”。
3.诉讼服务热线
如需咨询相关业务,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诉讼服务大厅电话0537-677212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4.线上开庭
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开庭的案件,优先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济宁市任城区辖区以外的当事人或未接种疫苗的当事人,建议通过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等方式参加诉讼活动。如不熟悉相关操作,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咨询。
对已经安排开庭或者问询、听证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联系法官选择线上方式进行;确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参加诉讼活动且线上办理存在困难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
二、确需到我院办理线下业务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场所码,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信息登记。禁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办公、办案区域。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等候办事的人员,请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安全距离,办理完诉讼事项后请及时离开。
三、反映信访申诉有关事项,以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非接触方式提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