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划拨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按照缴费基数的2%划拨,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改革前按基本退休费的3. 1%划拨变为按改革当年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定额划入(每人每月75元),个人账户部分继续按照现行政策由参保职工个人使用。
原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筹基金,转为符合改革后政策的参保职工共济使用。
个人账户允许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了,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家庭成员(子女、配偶和父母)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后对参保人员权益的影响
表面上看,个人账户计入的金额减少了,但并不意味着个人的医疗保障权益会受到损失,个人账户减少的部分用来建立门诊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将日常门诊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把有限的基金用给确实需要医治的患者,让参保群众更加感受到医保制度的公平性。
施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