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残疾人证跨省新办指南
一、申请
携带以下资料到经常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或街道进行申请。
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一年以上相关病历资料。
4.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5.居住地有效居住证。
6.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
社区(村)或街道办证人员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凡资料不全者,待资料补全后再行受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
按照居住地残联通知的评定时间和评定医院进行评定。
四、公示
居住地残联进行公示,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接到居住地残联通知后,在三日内将1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自行邮寄至户籍地残联,用于制证。
五、制证、发放
户籍地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邮寄快递费用原则上残疾人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