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泗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文件

地方特产2022-11-23 12:15:16佚名

泗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泗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文件

  泗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

  (一)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财政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 200 元补贴 40 元,缴费 300 元补贴 50 元,缴费 400 元补贴 60 元,缴费 500 元补贴 70元,缴费 600 元补贴 80 元,缴费 700 元补贴 90 元,缴费 800 元补贴 100 元,缴费 900 元补贴 110 元,缴费 1000 元补贴 120 元,缴费 1500 元补贴 150 元,缴费 2000 元及以上的补贴 200 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二)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返贫致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县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县政府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三)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父母参保,由县政府在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40元补贴。

  政府代缴特殊群体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如果一人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进行代缴。

本文标签: ,参保  ,县政府  ,人员  ,代缴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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