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一、所需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
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①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②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③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持法院一审判决书的,还须提供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书);
④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和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及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因死亡注销户口等证明。
二、所需手续
进入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www.gdhy.gov.cn点击“开始预约”即可。
温馨提示:
①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8:30。
②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相关业务:一方或双方预约人与实际到场办证人不一致的;预约办理的业务类别与实际办理的业务类别不一致的;其他预约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
④所在地已实施“全城通办”业务的,以所在地“全城通办”政策为准。
⑤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听从现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