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的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到账的(以缴费到账时间为准),自出生之日起至当期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提醒:2023城乡居民医保已开始缴费,集中缴费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参保缴纳2023年度参保费的居民,无待遇等待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全部医疗保障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断保后需要续保的人员,可按照当年度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费,从缴费到账次日起三个月后至当期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